冠捷科技回应“39岁男子工作期间猝死”:劳务派遣,正协商,专家解读劳动权益保障
11月7日报道:山东青岛39岁的邢丕侠于2024年10月6日入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10月16日上午在工作中身体不适请假回宿舍休息,当天下午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经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冠捷科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委托中介公司招的人,员工是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邢丕侠的情况,属于劳务派遣形式。
报道发出后,数千位网友参与该事件的评论,重点关注邢丕侠心源性猝死的原因,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争议,以及邢丕侠的权益该如何获得保障等。
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一、第三方劳务派遣与签订劳动合同,两种用工形式的区别:
性质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方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则是委托关系。
劳动关系区别:正式员工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直接的劳动关系,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而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实际工作在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较为间接。
权益保障差异:正式员工通常享有更全面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而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相对较弱,可能在薪酬、社保、职业培训等方面存在差异。
二、上述事件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从法律层面来看,邢丕侠的猝死事件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劳动法、工伤认定、以及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责任。
1. 劳动法与工伤认定: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事故,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邢丕侠在工作期间因过度加班导致猝死,若能证明其猝死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直接相关,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邢丕侠的家属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抚恤金等。
2. 加班与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邢丕侠在入职后的8天内累计加班41小时,明显超出了法定的工作时间。若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加班补偿或未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3. 劳务派遣的法律责任:邢丕侠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入职的,这意味着他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而非直接与冠捷科技公司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负有共同的法律责任。因此,冠捷科技和中介公司都可能需要对邢丕侠的猝死事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处理态度:根据报道,邢丕侠的家属表示公司和中介公司对事件处理不积极,这可能涉及对员工权益的忽视。若公司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此事件,可能会影响其在法律上的声誉和责任承担。
5.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建议:对于邢丕侠的家属,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作记录、加班证明、医疗记录等,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此事件不仅涉及个人的悲剧,也反映了劳动法在实际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呼吁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11月6日,有网友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自己的亲属在山东青岛一工厂内“加班猝死”,中介公司不予处理。从视频中看,一名年轻男子手里端着遗像站在TPV冠捷科技的门口,有女性家属大声哭喊。
7日,潇湘晨报联系到了当事人邢女士,据其介绍,死者是自己的哥哥邢丕侠,今年39周岁,今年10月6日进入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工作,10月16日去世。
邢女士展示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显示:邢丕侠于2024年10月6日入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在TOI中后段从事叠纸箱工作。
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作8天累计加班41小时,10月16日工作至上午10时55分,因在工作岗位晕倒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工作,请假回宿舍休息,公司未派人陪护。最后打卡记录显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55分,上午11时10分左右回到宿舍,当天下午14时30分左右去厕所后没有出来,50分钟后家属发现其昏倒在厕所,意识丧失。
冠捷科技宿舍宿管当场拨打120,下午15时30左右120到现场,就近前往青岛市海慈中医医疗集团北院区(青岛市红岛人民医院)抢救,16时51分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邢女士表示,冠捷科技和中介公司采取拖延手段,不积极处理邢丕侠工作中猝死的事情,因此发布视频,向社会和媒体求助。
记者拨打了冠捷科技总机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一直在和邢丕侠的亲属进行协商和谈判,在11月6日、7日均与家属有接触。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公司是委托中介公司招的人,员工是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形式。公司会牵头组织劳务公司一同来协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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