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严“碰上”放宽?农村建房新政出台,户口迁出不再是禁建理由

前言

农村建房,是很多农民的梦想,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农村建房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土地资源紧张、建房安全隐患、宅基地管理混乱等。

为了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国家近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农村建房进行了加严和放宽的调整。

(图1)


那么,这些政策和措施都有哪些内容呢?它们对农村建房有什么影响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哪些农村建房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加严?

为了保障农村建房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加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这是为了控制农村建房的规模和密度,防止占用过多的耕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图2)


农村建房必须遵循成员申请、集体审议、按户取得、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划管控的原则。这是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防止滥发滥用宅基地,造成土地浪费和权益纠纷。

农村建房必须聘请专业人员设计和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安全验收。这是为了提高农村建房的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农村建房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这是为了遏制农村宅基地的非法转让和买卖,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图3)


二、哪些农村建房新政被放宽?

虽然国家对农村建房进行了加严的规范,但也没有忽视农民的合理需求和权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国家也对农村建房进行了适当的放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户口迁出不再是禁建理由。这是为了保障那些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迁出户口但仍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的住房需求,让他们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或者转让或赠与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图4)


四邻签字不再是必要条件。这是为了避免邻里之间因为建房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有在影响邻居的采光、用水、噪音、通风等方面时,才需要征得四邻的同意,否则,一概不能阻止农民合法建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出租。这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让闲置的宅基地和住房得到有效利用,但出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禁止借出租名义买卖宅基地。

(图5)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互换。这是为了满足农民的居住偏好和需求,让他们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与其他成员互换宅基地,但必须经过宅基地所有权人的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

三、户口迁出农村还能再回来吗?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措施既有加严又有放宽,既保障了农村建房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又保障了农民的合理需求和权益。那么,对于那些户口迁出农村的人来说,他们还能不能回乡建房呢?

(图6)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只要户口曾经在村集体里,不管当前是否迁出,都可以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而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可以申请宅基地。因此,户口迁出农村并不影响回乡建房的可能性。

当然,并不是所有户口迁出农村的人都能回乡建房。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四类人员仍可回乡分地、建房:

(图7)


进城买房户口迁出城里的农民。这类农民仍然经常回村种地,仍然依靠农村土地生活,因此仍然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

因考学升学户口迁入外地的大学生。这类大学生即使把户口迁出去,仍可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户口迁回去。

各类事业编制人员。这类公职人员除了国家公务员外,依然被认定为村集体成员,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在外务工经商而迁出户口的农民。这类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不会丧失村集体成员身份,依然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图8)


结语

总之,国家对农村建房进行了加严和放宽的调整,旨在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

那么,对于那些户口迁出农村的人来说,他们还能不能回乡建房呢?本文已经为你解答了这个问题,希望你能从中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和启发。


1、本站目前拥有近 1000+ 精品资源,免费查看。
2、本资源部分来源其他付费资源平台或互联网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及时处理。
蓝山资讯网 » 加严“碰上”放宽?农村建房新政出台,户口迁出不再是禁建理由

发表评论

加载中~